萨特县小额索赔法庭

加州租客提起押金纠纷诉讼所需的一切 — 地址、费用、截止日期及出庭建议。

法院信息

法院名称
Sutter County Superior Court -- Small Claims Division
地址
1175 Civic Center Blvd, Yuba City, CA 95993
办公时间
Mon-Fri 8:30am-4:30pm
庭审等待时间
7 周

立案费

最高索赔额: $12,500  ·  所需表格: SC-100, SC-104

索赔金额立案费
$1 – $1,500$30
$1,501 – $5,000$50
$5,001 – $12,500$75

符合条件可申请费用减免(使用 FW-001 表格)。

如何立案

请携带诉讼表格(SC-100 表)亲自前往萨特县高等法院——小额索赔庭提交,地址为 1175 Civic Center Blvd, Yuba City, CA 95993(小额索赔案件不适用法院的强制电子提交程序)。应在被告居住地或营业地、损害或事故发生地、或合同签订、履行或违反地所在的县提交。请携带相应的申请费(根据索赔金额为 30、50 或 75 美元),如无力支付,可提交费用减免申请表(FW-001 表)。

向被告送达文件

您不能亲自向被告送达文件。请由警长、注册送达员、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成年人,或通过法院书记员安排的挂号邮寄方式送达诉讼文件。送达必须在开庭前至少 15 天完成(如在县外送达被告,则为 20 天)。只有法院书记员可以用挂号邮寄方式送达已立案的小额诉讼诉状(《加州民事诉讼法》第 116.340(a) 条)——您本人、您委托的送达人员或任何其他成年人都不能以邮寄方式送达。即使由书记员寄出,也只有在被告签收回执之日才算送达完成(第 116.340(c) 条);未签收或被退回的邮件属于送达失败,不构成送达。

允许的送达方式: 亲自送达, 代理送达
截止时间: 在开庭前至少 15 天完成送达。

出庭建议

✓ 提供口译服务   ✓ 允许电话出庭

了解您在加州法律下的权利

加州《民法典》第 1950.5 条规定,房东必须在租客搬出后 21天内 退还押金或提供逐项说明。如未能做到,您有权追回押金,并可获得最多 2 倍押金金额 的法定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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