萨克拉门托县小额法庭

加州租客提起押金纠纷诉讼所需的一切 — 地址、费用、截止日期及出庭建议。

法院信息

法院名称
Sacramento County Superior Court — Small Claims Division (Carol Miller Justice Center)
地址
301 Bicentennial Circle, Room 200, Sacramento, CA 95826
办公时间
Mon-Thu 7:00am-5:00pm (closed Fridays and court holidays)
庭审等待时间
6 周

立案费

最高索赔额: $12,500  ·  所需表格: SC-100, SC-104

索赔金额立案费
$1 – $1,500$30
$1,501 – $5,000$50
$5,001 – $12,500$75

符合条件可申请费用减免(使用 FW-001 表格)。

如何立案

萨克拉门托县所有小额诉讼案件(索赔金额最高 12,500 美元)必须在 Carol Miller Justice Center 提交,地址为 301 Bicentennial Circle, Room 200, Sacramento, CA 95826——该县的民事法院(Cantil-Sakauye)不受理小额诉讼案件。您可以亲自提交、邮寄提交、使用安全文件投递箱,或通过获批准的电子提交服务商(EFSP)进行电子提交(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起小额诉讼已开放电子提交,为可选项,但法院鼓励使用以避免处理延误)。请携带 SC-100 起诉表格并缴纳立案费,或提交 FW-001 费用减免申请表。请注意:周五投入 Carol Miller 投递箱的文件要到下一个开庭日才会被受理;如必须在周五提交,可改为投递至 William R. Ridgeway Family Relations Courthouse。

向被告送达文件

必须在开庭前至少 15 天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件(如被告住在萨克拉门托县以外,则需 20 天)。可由县治安官(需付费)、注册送达人或任何非案件当事人的成年人,通过亲自送达、留置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完成送达。开庭前请向法院提交送达证明(SC-104)。

允许的送达方式: 亲自送达, 代理送达, 挂号信送达
截止时间: 在开庭前至少 15 天完成送达。

出庭建议

✓ 提供口译服务   ✓ 允许电话出庭

了解您在加州法律下的权利

加州《民法典》第 1950.5 条规定,房东必须在租客搬出后 21天内 退还押金或提供逐项说明。如未能做到,您有权追回押金,并可获得最多 2 倍押金金额 的法定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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